“朋友”二字,于我来说,绝非轻松就能说出口的,当然在某些场合下不得不伪善地应付一下。在此我不必赘述所谓良师益友和狐朋狗友的区别,及交友的种种境界,这些已被众多文人屡屡重提。我只需要写一写当我说出“朋友”二字和听到它被说出时的一些心理活动。

说实话,也许有点精神洁癖罢,在我心里真正将其视为朋友的人并不多,其数目远远小于我说过话的人、认识的人及做过同学的人。不过要求也还并没有高到令自己曲高和寡、孤苦伶仃的程度。而且,即使内心没有把一部分人当朋友,我们也至少应该表现得和睦友好吧,呵~呵。另外,我极少刻意地向别人介绍“这是我的朋友”,太矫情了:这跟爱一样,不是说出来的,是做出来的。

每当我偶尔作为旁观者听到他人的对话,提到某人为“认识的一个朋友”时,我便有种不屑的感觉。我会想,这样冠冕堂皇的称呼用得多么勉强和蹩脚,何不坦诚直接一些,请不要用仅仅认识的关系来玷污“朋友”之称。于是,当听到别人介绍我是其朋友时,我更会下意识地确认一下和此人的关系:若的确如此,则默许;若自觉违心,则厌恶。

腾讯有个朋友网,以前叫做QQ校友。我本来就不怎么用,自从它改名后我更是一次都没去过。在一个虚拟的世界里,批发似地加了一大堆人就能称作朋友?呵~呵。

这就是我一系列蛋疼的心理活动。

注:根据陈花花的论断,有时候,“呵呵”表达的是“QNMLGB”的意思,如本文第二处用法。